根據規范性文件辦理的相關程序和規定,4至 10 月,我們采取書面發函、召開座談會、市政府和我局官網公示的方式廣泛征求相關單位、有關代表及社會各界對《惠州市直機關事業單位雇員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的意見建議。現將相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書面發函征求意見情況
4月和7月,我局先后2次書面發函征求市直各部門和單位的修改意見及建議。共收到書面復函55份,其中35份無修改意見,20份復函提出了66條意見建議。其中,采納42條,不采納22條,屬于咨詢類2條。不采納的內容主要集中在雇員的組織和工會建設、勞動合同簽訂年限、年度考核分級、現有人員套轉的工作年限認定、非全日制學歷認定等問題。具體采納情況及理由詳見附件1、附件2。
二、網上公開征求意見情況
9月17日至10月17日,我們在市政府和市人社局官網上公開征求《惠州市直機關事業單位雇員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修改意見及建議,共收到11名網友的回復意見。其中采納2名、部分采納4名、未采納2名,有3名網友的意見與本次征求意見工作不相關。具體采納情況及理由詳見附件3。
三、座談會征求意見情況
10月15日,我們在市人社局六樓會議室會同市委組織部、市委編辦、市財政局邀請市公安局、教育局、市場監督管理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市政園林事務中心、市環衛事務中心、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市社保局等單位共10名相關工作人員及20名編外人員代表(辦法實施后可能會套轉為雇員)參加了征求意見座談會。會上所有與會人員都對《惠州市直機關事業單位雇員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的內容表示肯定和支持,每名編外人員代表都進行了很好的發言,提出了自己的意見建議。意見建議的內容主要集中在以下兩個方面:
一是薪酬待遇方面。大多數編外人員代表都希望薪酬待遇相關內容這次能和《管理辦法》一同出臺,并盡快實施;薪酬待遇標準相比以前能有較大幅度的提升(希望年終績效獎進一步提高標準,五級雇員的工資水平能與我市社平工資相當);工資檔次的調整年限過長,以后每兩年左右能全面調整提高一次工資標準;每年增加編外人員的身體健康檢查等等。
二是關于非全日制學歷問題。輔警、協辦員等部分編外人員希望非全日制學歷在編外人員招聘、級別套改時能予以特殊照顧和認可,與全日制學歷人員享受同等待遇。
我們建議:一是薪酬待遇相關內容通常會根據市財政保障能力、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進行動態調整,而管理辦法屬政策性文件,應保持相對穩定,如將薪酬辦法合并在管理辦法中印發,不利于下一步的薪酬待遇動態調整。
二是2020年8月省府辦公廳印發的《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常態化疫情防控下促進財政可持續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明確,黨政機關和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一律不得增加編外人員和經費安排。根據省通知精神,市直雇員的薪酬待遇先維持現狀不變,待疫情結束后再制定雇員報酬方案按市政府審定后執行。
三是關于薪酬待遇的具體標準問題。待疫情結束后,市直相關部門會根據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情況、財政保障能力、雇員的實際工作,并參照周邊地市情況,充分考慮編外人員代表的訴求,制定符合我市實際《市直雇員薪酬待遇管理辦法》(當前已會同市財政局完成初稿的擬制)。
四是所有雇員的級別評定標準應該保持一致,盡可能地保持公平公正。另外,當前非全日制學歷的來源渠道也相對較復雜,在認證方面存在較大困難,大部分人員通過不同渠道在一至兩年內均可獲得非全日制的本科或大專學歷。如本科及以下學歷放開全日制要求,將會大幅降低今后雇員隊伍的整體素質,財政的工資支出也會出現較大增長,下一步薪酬待遇動態調整也將面臨較大壓力。
附件:1.第一次意見征集及采納情況統計表
2.第二次意見征集及采納情況統計表
3.網上公開征求意見采納情況統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