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臺背景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關于加強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決策部署,加快培育具有崗位技能引領作用的工匠精英,為我市建設更加幸福國內一流城市提供堅實的技能人才保障,根據市委、市政府相關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制定了《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市管首席技師、市管青年能手遴選和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二、《辦法》框架和主要內容
《辦法》主要分為七章共二十六條。
第一章是總則。明確制定《辦法》的依據、“市管首席技師”“市管青年能手”的定義、遴選的總體原則和目標。
第二章是遴選范圍及條件。明確“市管首席技師”“市管青年能手”面向我市各類所有制經濟、社會組織人員進行遴選,遴選對象不受學歷、身份、戶籍、國籍限制,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納入遴選范圍。明確申報“市管首席技師”“市管青年能手”須符合的基本條件,從年齡、工作年限、在技能崗位上取得的成就等方面明確申報的具體條件。
第三章是遴選程序。主要包括信息發布及名額下達、個人申請、單位推薦、資格初審、資格復審、安全信用審查、專家推薦、名單審定、結果公示、批準發證。
第四章是待遇。明確經遴選為“市管首席技師”的,在2年培養期內給予每月1500元津貼補助;經遴選為“市管青年能手”的,給予一次性3000元津貼補助。此外,還從優先評選市級技能大師工作室、優先推薦技能人才榮譽稱號候選人等方面的其他待遇作出明確。
第五章是管理和服務。明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市管首席技師”“市管青年能手”實行屆期動態管理,每屆管理期限為2年。明確建立“市管首席技師”“市管青年能手”聯系服務制度、績效考核和技能提升制度、成長發展制度。
第六章是監督。明確出現相關情形的,撤銷“市管首席技師”“市管青年能手”,不再享受所有待遇,收回所發證書、津貼補助,并不得再次申報。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七章是附則。明確文件施行日期和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