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訂背景
2017年,全國耕地保護工作會議提出,要全力推進新時代耕地保護工作更上新臺階。要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守住耕地紅線和永久基本農田控制線為目標,以推動落實中發4號文件為主線,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進一步創新思路和舉措,構建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的耕地保護新格局,完善管控、建設、激勵多措并舉的耕地保護新機制,確定明責任、算大帳、差別化的占補平衡新方式,搭建智慧耕地管理新平臺,強化制度體系的系統性、協調性、先進性,推進耕地保護的科學化、制度化、現代化,努力開創新新時代耕地報告工作新局面。
2018年1月18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省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辦法》(國辦發〔2018〕2號),對省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的考核提出了具體要求。2019年10月23日,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廣東省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辦法》(粵府辦〔2019〕20號),明確了省政府對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的具體要求。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時代耕地保護戰略,堅守耕地紅線,保障糧食安全,建立健全縣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制度,我們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耕地保護和改進占補平衡的意見》(中發〔2017〕4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省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8〕2號)和《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辦法>的通知》(粵府辦〔2019〕20號)等政策法規起草了《惠州市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辦法》(以下簡稱“《考核辦法》”)。
二、主要內容
《考核辦法》共分十三條,主要規定了以下內容:
一是明確了考核實施主體。完善了考核對象、考核依據、實施主體、考核周期等內容。考核對象為惠州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惠州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確定有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任務的縣、區人民政府或管委會,縣(區)長、管委會主任為第一責任人。市政府對各縣(區)人民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履行情況進行考核,具體由市自然資源局會同市農業農村局、市統計局、農業農村綜合服務中心組織開展,每年開展1次,實施部門作用更突出、職責更明確。
二是優化了考核組織方式。完善了考核評分標準、考核步驟、方法和基本要求等內容。縣、區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采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綜合評價方法,結果采用評分制,滿分為100分??己朔种贫ǚ桨浮⒆圆?、實地檢查、綜合考評、考評通報五個階段。市政府與縣、區政府逐年簽訂年度耕地保護目標責任書,縣、區政府按照國家和省統一要求,在考核年度向市考核部門提交監測調查材料,并對數據的真實性負責。
三是完善了考核主要內容。考核內容聚焦在耕地保護、節約集約用地、“三舊”改造、土地執法監察四個方面,考核部門根據惠州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分解下達各縣(區)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以及市政府下達的高標準農田建設面積、節約集約用地、“三舊”改造等任務指標,依據全市土地利用變更調查數據、備案確定的補充耕地面積數據、高標準農田上圖入庫數據、耕地質量等別年度更新評價成果、耕地質量定級成果等進行考核。
四是制定了考核獎懲措施。完善了獎懲措施和考核結果應用等內容。強調了市政府根據考核結果,評選耕地保護考核優秀將、節約集約用地優秀獎、“三舊”改造優秀獎和土地執法監察優秀獎。對在綜合考評中獲得優秀獎的縣、區政府,予以獎勵年度土地利用計劃指標,對考核不合格或考核發現問題突出的縣、區政府,責成提出整改措施,限期進行整改,并予以全市通報。整改期間除國務院、省和市有關部門審批、核準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外,暫停該縣(區)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的審批呈報。
五是強化了考核結果應用。縣、區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結果將作為縣、區政府主要負責人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作為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糧食安全責任考核、領導干部問責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