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建用字〔2024〕24號
惠城區人民政府:
經你區政府審核同意上報的《關于審批惠州市惠城區2024年度第四十九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請示》(惠城自然資〔2024〕671號)收悉。經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區將惠州市建設集團開發公司屬下的國有農用地1.3247公頃轉為建設用地。上述土地(合計1.3247公頃)由當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規供應,用于城鎮建設。
二、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征收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
惠州市自然資源局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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