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惠州市博羅縣2024年度第四十三批次城鎮(zhèn)建設用地的批復》{粵府土審(10)〔2025〕36號}批準,同意將博羅縣羅陽街道赤竹坑村赤三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城區(qū)小金口街道辦事處白石村竹洞股份經濟合作社2.8450公頃集體土地征收為國有土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惠州市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現就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準機關:廣東省人民政府。 二、批準文號:粵府土審(10)〔2025〕36號。 三、批準時間:2025年1月26日。 四、批準用途:用于城鎮(zhèn)建設。 五、被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圍、權屬和面積:被征收地塊位于博羅縣羅陽街道辦事處,屬赤竹坑村赤三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城區(qū)小金口街道辦事處,屬白石村竹洞股份經濟合作社所有的集體土地,面積為2.8450公頃,四至范圍詳見《惠州市博羅縣2024年度第四十三批次城鎮(zhèn)建設用地紅線圖》。 六、征地補償費用支付對象、支付方式和時間。 1.補償安置費用支付給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青苗補償費、附著物補償費支付給所有權人。 2.支付方式為轉賬。社保費用繳入財政社保專戶。 3.補償款兌付時間為土地征收公告期滿之日起三個月內。 七、公告期限及其他事項。 公告期限:2025年2月11日至2025年2月24日。 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相關權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60日內就粵府土審(10)〔2025〕36號征地批復向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聯系人:黎炳強,聯系電話:0752-6262082。 特此公告。 附件: 1.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惠州市博羅縣2024年度第四十三批次城鎮(zhèn)建設用地的批復 2.惠州市博羅縣2024年度第四十三批次城鎮(zhèn)建設用地紅線圖
博羅縣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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