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惠州市博羅縣2023年度第一百一十六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復》{粵府土審(10)〔2024〕181號}批準,同意將博羅縣湖鎮鎮陳村村塘口、殷屋、廣寧經濟合作社地段的0.6887公頃集體土地征收為國有土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現就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準機關:廣東省人民政府。 二、批準文號:粵府土審(10)〔2024〕181號。 三、批準時間:2024年10月29日。 四、批準用途:用于城鎮建設。 五、被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圍、權屬和面積:被征收地塊位于博羅縣湖鎮鎮,屬陳村村塘口、殷屋、廣寧經濟合作社地段的集體土地,面積為0.6887公頃,具體范圍詳見《惠州市博羅縣2023年度第一百一十六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紅線圖》。 六、征地補償費用支付對象、支付方式和時間 1.補償安置費用支付給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青苗補償費、附著物補償費支付給所有權人。 2.支付方式為轉賬。社保費用繳入財政社保專戶。 3.補償款兌付時間為土地征收公告期滿之日起三個月內。 七、公告期限及其他事項 公告期限: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8日。 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相關權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60日內就粵府土審(10)〔2024〕181號征地批復向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聯系人:王偉靈,聯系電話:6657140。 特此公告。 附件: 1.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惠州市博羅縣2023年度第一百一十六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復 2.惠州市博羅縣2023年度第一百一十六批次城鎮建設用地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3.惠州市博羅縣2023年度第一百一十六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紅線圖 博羅縣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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