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惠州市博羅縣2023年度第三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復》{粵府土審(10)〔2024〕178號}批準,同意將博羅縣石灣鎮白沙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白沙村白沙股份經濟合作社屬下的0.2814公頃集體土地征收為國有土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現就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準機關:廣東省人民政府。 二、批準文號:粵府土審(10)〔2024〕178號。 三、批準時間:2024年10月29日。 四、批準用途:用于城鎮建設。 五、被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圍、權屬和面積:被征收地塊位于博羅縣石灣鎮,屬石灣鎮白沙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白沙村白沙股份經濟合作社所有的集體土地,面積為0.2814公頃,四至范圍詳見《惠州市博羅縣2023年度第三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紅線圖》。 六、征地補償費用支付對象、支付方式和時間。 1.補償安置費用支付給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青苗補償費、附著物補償費支付給所有權人。 2.支付方式為轉賬。社保費用繳入財政社保專戶。 3.補償款兌付時間為土地征收公告期滿之日起三個月內。 七、公告期限及其他事項。 公告期限:2024年 月 日至2024年 月 日。 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相關權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60日內就粵府土審(10)〔2024〕178號征地批復向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聯系人:余妙明,聯系電話:13631999303。 特此公告。 附件: 1.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惠州市博羅縣2023年度第三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復 2.惠州市博羅縣2023年度第三批次城鎮建設用地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3.惠州市博羅縣2023年度第三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紅線圖 博羅縣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