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惠州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為實施城鎮規劃建設,現依法征收惠州仲愷高新區潼湖鎮新光村馬山、珠江股份經濟合作社76.1939畝集體土地,作為現代都市智慧農業產業示范園項目用地,該項目分別于2024年2月26日發布了土地征收預公告(惠仲管委〔2024〕23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廣東省實施〈土地管理法〉辦法》、《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公告》(惠府公〔2024〕1號)等法律法規現擬訂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并公示如下: 一、土地征收補償共計6,298,386元,具體如下: 村組 | 類別 | 土地面積(畝) | 補償標準(元/畝) | 補償金額 (元) | 協議編號 | 潼湖鎮新光村馬山股份經濟合作社 | 其他農用地 | 0.8114 | 83,300 | 67,590 | 2024-158 | 溝渠 | 0.0208 | 83,300 | 1,733 | 建設用地 | 0.478 | 83,300 | 39,817 | 坑塘水面 | 61.35 | 83,300 | 5,110,455 | 小計 | 62.6602 | | 5,219,595 | 潼湖鎮新光村珠江股份經濟合作社 | 坑塘水面 | 12.1777 | 83,300 | 1,014,402 | 2024-164 | 溝渠 | 0.3843 | 83,300 | 32,012 | 未利用地 | 0.9717 | 33,320 | 32,377 | | 小計 | 13.5337 | | 1,078,791 | | | 合計 | 76.1939 | | 6,298,386 | |
二、留用地安置 根據《惠州市征地留用地安置管理辦法》(惠府辦〔2023〕8號)、《仲愷高新區關于促進節約集約利用土地的實施意見》(惠仲委〔2022〕54號、惠仲委〔2022〕55號)等文件的規定,本次征收仲愷高新區潼湖鎮新光村馬山、珠江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土地76.1939畝,留用地采取折算貨幣的方式補償。留用地折算貨幣補償的面積按實際被征地面積的15%計算,補償標準為1400元/㎡,留用地折算貨幣補償的金額為壹仟零陸拾陸萬柒仟壹佰肆拾陸元整(¥:10,667,146)。 三、若對本補償方案有異議,請于公示之日起5日內以書面形式報送潼湖自然資源所(聯系電話:3887130),逾期視為無意見。 特此公示。
惠州市自然資源局仲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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