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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環兩山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報來惠州市龍門縣環兩山奧飛文化科技園項目申請立項有關材料收悉。根據《惠州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決定事項通知》(惠辦會函〔2025〕57號)及項目評審意見,經研究,現就該項目核準事項批復如下: 一、為貫徹落實《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環南昆山—羅浮山縣鎮村高質量發展引領區建設的意見》,深入實施“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為引領區打造世界級溫泉康養目的地提供支撐,推動經濟發展,依據《行政許可法》《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由你司組織惠州市龍門縣環兩山奧飛文化科技園項目建設(項目代碼為:2506-441324-04-01-300212)。 二、項目選址位于龍門縣永漢鎮南油公路旁(宗地編號:LM2024-35)。 三、項目總用地面積225821.89平方米,項目總體布局劃分為五個功能區域,包括奧飛親子科教園、貝肯熊溫泉水上體驗中心、奧飛國漫溫泉度假酒店、綜合服務中心及后勤配套區等。總建筑面積95652.5平方米,其中奧飛親子科教園建筑面積19379平方米、貝肯熊溫泉水上體驗中心建筑面積17121平方米、奧飛國漫溫泉度假酒店建筑面積44273.5平方米、綜合服務區建筑面積4735平方米、后勤配套區建筑面積10144平方米,主要包括建筑安裝工程、室外配套工程、設施設備工程等。 四、項目總投資估算為188922.34萬元,其中:建筑安裝工程費用122543.48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用51373.42萬元,預備費5597.17萬元,IP授權費用4739.17萬元,建設期利息4669.10萬元。建設資金由企業自籌。 五、項目在工程設計、建設運營中的能耗必須符合國家相關用能標準和節能規范,并按照節能審查意見和最終修改后的節能評估報告的要求,從設備選型、系統節能、節水節電等方面切實加強節能管理,落實各項節能措施,提高項目能效水平。項目單位要加強工程建設和投入運營后的環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揚塵、噪聲污染,項目完工后盡快恢復周邊生態植被和耕地。項目單位要采取有效措施,確保項目運營后廢棄物排放達到環保要求,并落實社會穩定風險分析評估中提出的防范措施,制定防范和應對處置預案,控制和化解社會不穩定風險。 六、工程招標投標具體事項核準意見附后。 七、項目核準的相關文件是《惠州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決定事項通知》(惠辦會函〔2025〕57號)及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行業主管部門意見等。 八、如需對本項目核準文件所規定的建設地點、建設規模、主要建設內容等有關內容進行調整,請按照《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及時以書面形式提出變更申請,我局將根據項目具體情況,作出是否同意變更的決定。 九、請在項目開工建設前,依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規劃許可、土地使用、資源利用、安全生產、環境影響評價等相關手續。 十、項目予以核準決定或者同意變更決定之日起2年未開工建設,需要延期開工建設的,請在2年期限屆滿的30個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請延期開工建設。開工建設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國家對項目延期開工建設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惠州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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