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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市政園林事務中心: 你中心《關于調整豐湖書院周邊道路改造工程投資規(guī)模的函》(惠市政園函〔2025〕129號)及相關資料悉。根據《惠州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決定事項通知》(惠辦會函〔2025〕17號)的批示精神,經研究,現(xiàn)批復如下: 同意項目總投資調整為5867萬元,其中工程建設其他費用調整為4941萬元(建設用地費調整為4846萬元)。建設資金由市財政統(tǒng)籌安排解決。 其他具體事項,仍按照惠發(fā)改投審〔2023〕13號相關批復執(zhí)行。 此復。
惠州市發(fā)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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