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公安局: 你局報來《關于申請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移動指揮能力建設項目立項的函》(惠市公函字【2023】520號)及相關資料悉。根據《關于印發惠州市2023-2025年市級政府投資項目三年滾動計劃的通知》(惠府辦函〔2023〕44號)精神,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由你單位負責組織實施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移動指揮能力建設項目(項目代碼:2311-441302-04-04-196719)。 二、項目建設主要內容:一是移動警務終端及配套服務,包括640套移動警務終端、640套安全加密卡,配套終端通信服務、安全管控(MDM)服務、運維服務等。二是軟件開發,包括移動警務系統開發等。三是工程建設其他內容,包括設計咨詢、監理、第三方驗收、國產密碼應用方案安全性評估等。 三、項目總投資為754.3萬元,其中:項目工程建設費用741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用13.3萬元。建設資金由市財政統籌安排解決。 四、工程招標投標具體事項核準意見附后,項目建設內容中涉及的固定資產要按照財政部門資產處置相關規定做好管理。 五、請在項目開工前按規定做好工程節能方案設計,在項目建設期間和建成后按節能方案嚴格實施。 六、請認真組織實施,按信息化項目建設程序規范管理,確保工程質量。 此復。
惠州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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