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 你局《關于審核老國土大樓(市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業務用房修繕及設備配套項目可研報告的函》(惠市司函〔2022〕133號)及相關資料悉。根據市政府《關于印發惠州市2022-2024年市級政府投資項目三年滾動計劃的通知》(惠府函〔2022〕38號)精神,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由你局負責組織實施老國土大樓(市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業務用房修繕及設備配套項目(項目代碼:2209-441302-04-01-932250)。 二、項目位于惠城區下埔路20號老國土大樓(市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內,實施規模為對一樓接待大廳、慈善超市、二樓復議庭、三樓復議庭功能室、樓層主通道和一層至四層消防通道進行修繕,面積約1237.40平方米。實施內容包括土建工程、拆除工程、電氣工程、消防工程等配套設施安裝。 三、項目總投資為268萬元,其中建安工程費224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用32萬元,預備費12萬元,建設資金由市財政統籌安排解決。 四、工程招標投標具體事項核準意見附后(詳見附件1)。 五、請在項目開工前按規定做好工程節能方案設計,在項目建設期間和建成后按節能方案嚴格實施。 六、請認真組織實施,涉及房建的按裝配式建筑和綠色建筑規定執行,項目建設按基建程序規范管理,并落實安全生產工作要求。 此復。 附件:1. 審批部門核準意見表.doc 2. 總投資估算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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