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位于惠州市惠城區(qū)水口,項目道路總長約3772m,其中:機場路,道路等級為主干道,設計車速50km/h,道路紅線寬36m,長約2979m;清湖路,城市主干道,設計車速50km/h,道路紅線寬36m,長約202m;E號路,城市次干道,設計車速40km/h,道路紅線寬24m,實施寬度27m,長約169m;G號路,城市次干道,設計車速40km/h,道路紅線寬24m,實施寬度27m,長約422m。車行道采用瀝青砼路面,工程實施內容包括征地、拆遷、道路、排水、纜線溝、照明、綠化、交通工程等。項目總投資為22287萬元,其中:工程費用17298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用4058萬元(其中征地、拆遷補償費約2735萬元),預備費931萬元。建設資金由市財政統(tǒng)籌安排解決。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guī)定》和《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有關規(guī)定,項目涉及的咨詢、勞務等服務單項合同估算價達到招標條件的,須采用委托招標的組織形式和公開招標的招標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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