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建設內容:本期利舊原有惠州市公安局執法辦案場所監督管理平臺,不新建平臺系統,分別在水口派出所、新村派出所、南壇派出所、河南岸派出所、小金口派出所、圓通橋派出所、橋東派出所、馬莊派出所和江北派出所,共計9個派出所采購終端設備建設辦案區,完成建設后通過公安網接入市級平臺。具體建設內容如下: (一)信息登記區,包含入區登記臺和智慧大屏。 (二)人身安全檢查區,包含人身檢查臺、非涉案物品智能保管柜、金屬安檢門和手持式金屬探測器。 (三)吸毒檢測室,包含涉毒管控智能終端和涉毒尿檢樣品冷藏柜。 (四)審訊室,包含智能一體化審訊臺、智能一體化審訊椅、智能人臉識別終端、磁力鎖、12V5A電源、出門按鈕、閉門器、時間溫濕度顯示屏和對講設備。 (五)等候室,包含智能人臉識別終端、雙頭電機鎖和12V5A電源。 (六)AB門系統,包含人臉機、門禁控制器、磁力鎖、12V10A電源(大門門鎖電源)和閉門器。 (七)報警系統,包含總線制網絡報警主機、單防區擴展模塊、LCD報警主機鍵盤、遙控器、86型緊急按鈕和聲光報警器。 (八)監控系統,包含半球型網絡攝像機、高保真拾音器、攝像機集中供電電源和硬盤錄像機。 (九)機房建設,包含交換機(接入)、服務器機柜(42U 1200深)、PDU、理線架和UPS后備電源。 (十)標識標牌,包含公示板、門牌標識、攝像機編碼、監控牌、區域門指示牌、辨認室地貼、辨認室身高尺、腳印地貼和指示地貼。 (十一)網線、電源線、HDMI線等安裝材料。 項目總投資為750.74萬元,其中:工程費用為664.56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用為86.18萬元,建設資金由市財政統籌安排解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和《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有關規定,項目涉及的咨詢、勞務等服務單項合同估算價達到招標條件的,須采用委托招標的組織形式和公開招標的招標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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