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建設內容包括:一是地市平臺安裝服務;二是執法部門上線服務;三是平臺運維服務;四是培訓服務;五是遠程業務運營服務;六是鎮街下放權責清單在“兩平臺”應用;七是執法部門年度運營數據分析報告;八是地區年度運營數據分析報告;九是與本地大數據中心對接;十是技術支持駐場服務;十一是硬件費用(平板、執法記錄儀、流量卡等)。項目總投資為723.47萬元,其中:工程費用為701.62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用為21.85萬元,建設資金由市財政統籌安排解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和《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有關規定,項目涉及的咨詢、勞務等服務單項合同估算價達到招標條件的,須采用委托招標的組織形式和公開招標的招標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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