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位于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大院內,占地面積約3323 平方米,建筑占地1133平方米,總建筑面積約5665平方米,外觀采用彩鋼雨棚進行全封閉包裹,擬建設2棟5層的全鋼結構機械式立體 停車場,共建設276個橫移式全封閉機械立體停車位,另地面設置 17個停車位,項目共建設停車位293個。項目總投資為1434萬元,其中建安費296萬元,設備購置費994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用131萬元,預備費13萬元,建設資金由市財政統籌安排解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和《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有關規定,項目涉及的咨詢、勞務等服務單項合同估算價達到招標條件的,須采用委托招標的組織形式和公開招標的招標方式。涉及政府采購的以采購主管部門意見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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