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位于惠州南山市級森林公園,東江林場激流坑段,總用地約60000平方米,建筑面積約2240平方米。建設范圍包括管理服務用房、水處理用房、更衣室、停車場等。實施內容為建筑工程、園建及綠化工程、給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等配套附屬設施工程。項目總投資為5000萬元,其中建安費4339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用423萬元,預備費238萬元,建設資金由市財政統籌安排解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和《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有關規定,項目涉及的咨詢、勞務等服務單項合同估算價達到招標條件的,須采用委托招標的組織形式和公開招標的招標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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