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位于城區內已建的八座橋梁的護欄設施改造,其中包括小金河橋、金山一橋、金山二橋、新開河北橋、長湖東一橋、長湖東二橋、白石截洪渠中橋和豐文凹中橋。主要實施內容是根據橋梁實際情況,依據相關規范要求,對于外側僅設置了人行道欄桿的橋梁,在人行道內側增設鋼護欄與機動車道分隔;對原防撞設施為混凝土護欄的橋梁,則在護欄頂增設鋼管。項目總投資為898.1萬元,其中:工程費用782.37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用72.96萬元,預備費42.77萬元。建設資金由市財政統籌安排解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和《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有關規定,項目設計、監理等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以下,可不采用招標方式;涉及與工程相關的咨詢、勞務等服務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須采用委托招標的組織形式和公開招標的招標方式。涉及政府采購的以采購主管部門意見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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