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項目位于惠州市行政中心內,計劃改造廣場面積約19975平方米,除進行排水、照明供電線路拆除及安裝外,還計劃建設(改造)綠化面積約5411平方米、水景工程約1000平方米、道路及人行道鋪裝工程約7730平方米、停車位鋪裝更新約926平方米、車行道鋪裝更新約4908平方米,并重新安裝園林及景觀燈及配套建設景觀小品、配套完善標識、坐凳、垃圾桶等設項目總投資約1697萬元,其中建安費約1502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約114萬元,預備費81萬元。建設資金由市財政統籌安排解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和《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有關規定,項目勘察、設計、監理等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以下,可不采用招標方式;涉及與工程相關的咨詢、勞務等服務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須采用委托招標的組織形式和公開招標的招標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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