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位于惠州市惠城區梅湖看守所內,新建38間律師會見室,總建筑面積約660平方米,實施內容包括土建、電氣、給排水等工程。項目總投資約217萬元,其中建安費約206萬元,其他建設費用約11萬元。建設資金由省公安廳專項下撥132萬元,其余資金85萬元在省財政廳下撥我市2019年社會治理專項資金中解決。
鑒于該項目設計、監理單項工程合同低于100萬元,建安工程費用低于400萬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和《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有關規定,核準項目設計、監理、建安等工程按規定自行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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