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建設地點為惠東縣平山街道坣陂村橫坑地段,惠東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原址預留用地。擴容工程項目建設規模為日處理生活垃圾600噸。建設內容包括:1臺日處理生活垃圾600噸機械爐排焚燒爐,1臺15兆瓦發電機組,年上網電量8727萬千瓦時。采用多級往復式順推+翻動機械爐排焚燒爐,發電機組采用凝汽式汽輪發電機組。地磅、綜合樓、食堂、油罐區等公共和附屬設施依托已有工程共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和《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有關規定,核準項目勘察、設計、建筑工程、安裝工程、監理全部采用委托招標的組織形式和公開招標的方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九條“除招標投標法第六十六條規定的可以不進行招標的特殊情況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進行招標:(二)采購人依法能夠自行建設、生產或者提供;(三)已通過招標方式選定的特許經營項目投資人依法能夠自行建設、生產或者提供;(四)需要向原中標人采購工程、貨物或者服務,否則將影響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規定,鑒于本特許經營項目投資人具有首期項目設備的專利技術,能夠自行提供設備,且項目已經住建、環衛部門認定,需向首期項目設備的提供單位繼續采購設備,否則將影響項目整體性功能配套要求,為此,核準項目設備可以不采用招標方式,直接向首期項目設備的提供單位采購。項目涉及與工程相關的咨詢、勞務等服務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須采用委托招標的組織形式和公開招標的招標方式。涉及政府采購的由財政部門核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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