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圓通橋派出所搬遷項目
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
惠州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你局《關于辦理圓通橋派出所搬遷項目立項手續的請示》(惠機管〔2015〕75號)及相關材料悉。根據《惠州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決定事項通知》(惠辦會函〔2015〕67號)的精神,
以及《圓通橋派出所搬遷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評估報告》,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局在惠城區鵝嶺北路組織實施圓通橋派出所搬遷項目。
二、項目維修改造面積1728平方米,其中業務用房面積817平方米,辦公用房面積415平方米,輔助用房面積481平方米,連廊15平方米。維修改造內容包括:裝修改造、電氣、消防、給排水、智能化、綠化等。
三、項目總投資估算422萬元,其中工程費用約326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用約76萬元,基本預備費20萬元,建設資金在市中心人民醫院整體改擴建項目中統籌解決。
四、項目節能登記表已通過節能審查登記備案。請按要求認真落實節能登記表中提出的各項節能措施。
五、工程招標投標具體事項核準意見附后(詳見附件1)。
六、請嚴格執行有關規定,規范工程管理,認真組織實施。項目建成后需嚴格按照規定標準使用,不得改變用房性質。
此復。
附件:1. 審批部門核準意見表
2. 圓通橋派出所搬遷項目總投資估算表
3.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登記表
惠州市發展和改革局
2016年1月8日
抄送:市監察局、財政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審計局。
惠州市發展和改革局辦公室 2016年1月8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