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8年底,全市醫療衛生機構2764個,其中:醫院76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2621個,專業公共衛生機構65個,其他衛生機構2個。與上年相比,醫療衛生機構增加39個(增長1.43%),其中:醫院增加4個,基層醫療機構增加64個,專業公共衛生機構減少29個。(見圖1、表1)。
圖1: 2013-2018年全市醫療衛生機構數
醫院:全市醫院中,三級醫院11個,二級醫院21個,一級醫院10個;按經濟類型分,公立醫院25個,民營醫院51個。與上年相比,醫院增加4個,其中公立醫院增加1個,民營醫院增加3個(見表1)。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市基層醫療機構中,衛生院70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 80個(其中社區衛生服務中心25個,社區衛生服務站55個),門診部213個,診所.衛生所.醫務室966個,村衛生室1292個。與上年相比,基層醫療機構增加64個,其中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增加2個,門診部增加40個,診所.衛生所.醫務室增加37個,衛生院減少4個,村衛生室減少11個(見表1)。
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全市專業公共衛生機構中,婦幼保健機構7個,專科疾病防治機構10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6個,衛生監督機構5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29個,與上年相比,專科疾病防治機構減少1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減少29個,婦幼保健機構、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機構保持持平(見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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