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農業農村部門: 根據《惠州市推進農業龍頭企業發展及運行管理的實施方案》(惠農〔2021〕244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現開展2025年市級農業龍頭企業申報與監測工作,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與監測對象 1.市級農業龍頭企業的申報條件及標準按照《實施方案》的有關要求執行。 2.根據《實施方案》有關要求,列入今年監測企業名單詳見附件3。此次動態監測暫不包括我市國家、省重點龍頭企業。 二、申報數量 各縣(區)推薦的申報企業數量不予限制,凡符合申報認定標準的企業均可申報。 三、申報與監測程序 ?。ㄒ唬┥陥蟪绦蚝鸵?/p> 1.企業向所在地的縣(區)農業農村工作主管部門申報,縣(區)農業農村工作主管部門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審查和現場核查,提出審核意見,并充分征求本級發展和改革、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市場監督管理、金融工作、稅務等部門意見,對符合條件的申報企業,以縣(區)政府名義向市農業農村局推薦。 2.對于存在違法記錄且尚未完成整改的企業不得推薦申報。推薦企業匯總表要注明是否已被認定為縣(區)級農業龍頭企業以及認定時間和文號。 ?。ǘ┍O測程序和要求 1.列入動態監測范圍的市級農業龍頭企業直接向企業所在地的縣(區)農業農村工作主管部門報送材料,由各縣(區)農業農村工作主管部門按照《實施方案》中“惠州市農業龍頭企業認定與監測指標”嚴格審核,提出監測是否合格的意見,在征求本級發展和改革、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市場監督管理、金融工作、稅務等部門意見后報縣(區)政府審核,以縣(區)政府名義將監測結果分析報告連同企業提交的監測材料報市農業農村局。 2.監測結果分析報告內容包括監測結果、農業龍頭企業發展運行情況及存在問題、監測不達標的原因、意見建議等。 四、申報與監測時間及材料 ?。ㄒ唬﹫笏蜁r間 各縣(區)于7月15日前將申報、監測材料一式一份上報市農業農村局(產業促進科)。 (二)報送材料 1.惠州市市級農業龍頭企業申報表(申報企業填寫)、惠州市市級農業龍頭企業監測表(監測企業填寫),詳見附件1、附件2; 2.企業二年內(2023年1月至2024年12月)依法納稅情況、有無重大涉稅違法問題的說明; 3.企業2023年和2024年度無拖欠職工工資、未欠繳職工社會保險費等情況的說明; 4.縣(區)農業農村部門出具的企業帶動農戶的證明; 5.與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專業大戶、農村經紀人、農戶或村集體經濟組織簽訂的農產品購銷、訂單農業、入股分紅、利潤返還等帶動農戶的合同、協議10份;企業帶動農戶總數5%的農戶名冊(姓名、住址、聯系電話)的復印件或相關證明材料; 6.企業管理制度和財務制度; 7.惠州市信用中心出具的企業信用報告; 8.申報、監測企業2024年度審計報告; 9.產品質量、環保、科技成果、商標、專利等方面的證明材料復印件; 10.生產基地(加工基地、交易場所)的產權證或企業與有關單位簽訂的土地、生產設施使用合同、協議等復印件,加工、貯藏保鮮等設施照片; 11.企業及其產品的獲獎、產品認證、銷售大戶合同復印件,企業生產規模、企業面貌及其產品相關照片。 以上所有材料按順序統一用A4紙打?。◤陀。┭b訂成冊(要有材料目錄和頁碼)。企業提供的紙質材料各頁面均需加蓋企業公章。 五、有關要求 (一)各縣(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切實把培育發展農業龍頭企業作為推動鄉村振興的重要工作來抓,嚴格按照有關標準和工作程序組織開展申報與監測工作,確保工作順利開展,按時按質報送相關材料。 ?。ǘ└骺h(區)農業農村部門要認真對照《實施方案》的申報條件、標準和要求,幫助企業完善相關材料,嚴格把關,確保推薦企業質量;同時,宣傳好惠企政策,積極做好服務企業工作,助力企業高質量發展。 ?。ㄈ┥陥笈c監測企業要如實提供相關材料,不得弄虛作假。
附件:1.惠州市市級農業龍頭企業申報表.doc 2.惠州市市級農業龍頭企業監測表.doc 3.列入2025年市級農業龍頭企業動態監測名單.doc (聯系方式:市農業農村局產業促進科,0752-2808266)
惠州市農業農村局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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