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公室(加掛黨辦牌子) 負責組織實施全館各項工作決策;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文書檔案等館日常工作;負責館班子、黨支部日常事務;負責信息、宣傳、信訪維穩、安全生產、黨務政務公開、財務統計和人事勞資、文化藝術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計劃生育、公務接待、保衛、館后勤、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起草與全館工作相關的各類文稿,制定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協調日常運作的重大問題;負責物資購置分配及固定資產管理和維護;負責協調管理館辦團體活動工作;完成上級機關交付的其他工作;負責全館職員的德、能、勤、績、廉的考核工作。 (二)培訓指導和文藝創研部 參與制定并組織實施年度培訓計劃;抓好全市群眾文藝創作的普及與提高,并創作、選拔、推薦重點作品參與各級各類展演賽事活動;建立師資網絡和生員基地;舉辦各類文化藝術培訓班,同時參與并組織各類別群眾文藝創作精品的生產和理論研究。圍繞特色文化建設,組織培訓縣(區)各類群眾文藝骨干,培養文藝人才。 (三)社會聯絡與文化活動部 有導向性地組織開展群眾性文化活動,參與制定群眾性文化活動;負責設計重大紀念日、傳統節假日的大中型文化活動方案,并組織實施;負責廣場、社區等公共場所群眾文藝活動的開展、協調、組織、指導等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文化志愿者參與各類文化服務活動。 (四)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部(加掛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辦公室牌子)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于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各項法律法規,落實各級關于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事業發展規劃,加強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管理,指導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指導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交流、展覽及科學研究;負責實施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申報工作及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人才的培訓,加強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隊伍建設;負責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檔案及部室實物的收集、保存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