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規范企業生產行為。重點監督酒類生產企業是否落實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及記錄制度、生產過程控制制度、出廠檢驗及記錄制度等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是否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配制酒是否添加藥品、標簽標識是否宣傳質量功效。
二是全面整治白酒小作坊。檢查白酒小作坊是否存在生產配制酒、采購原酒或食用酒精勾兌生產加工白酒等違法行為,是否違法通過網上銷售白酒,標簽標識是否完整、是否存在誤導消費者的表述。依法取締未取得登記證的白酒小作坊。
三是開展酒類食品監督抽檢。結合2018年度全市食品監督檢驗計劃,市局將對全市所有酒類生產企業開展2次以上監督抽檢;縣(區)市場監管部門重點開展對白酒小作坊的監督抽檢。嚴厲打擊在酒類生產過程中違法添加酸、脂類香精香料、甜蜜素等食品添加劑,嚴禁酒類生產者使用甲醇和工業酒精等非食品原料。
四是強化技術指導服務。充分發揮酒類行業協會和技術機構及專家等力量,強化對酒類生產者的技術支持,對檢查發現問題的企業,以扶持協助與行政約束相結合,組織專家認真開展風險隱患排查,研究導致問題原因,鎖定問題環節,督促企業切實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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