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督促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生產企業落實食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嚴厲打擊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違法生產經營行為,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按照國家總局和省局的要求,采取四項措施開展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專項整治工作。
一是加強生產企業監管。要求各縣(區)督促轄區內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生產企業,對照國家相關標準和規范,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同時加強監督檢查頻次,重點檢查企業許可條件保持情況和主體責任落實情況。通過約談企業負責人、監督檢查、飛行檢查、專項督查等措施,加大對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管理力度,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完善質量管理制度,提升質量控制能力。目前已完成對我市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生產企業的現場檢查,并對其存在的問題提出了整改意見。
二是落實生產企業屬地監管責任。實施網格化監管,加強監督檢查頻次,落實屬地監管責任。目前市縣兩級已分別明確每個企業不少于2名監管人員作為監管責任人,對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生產企業逐級落實監管責任。
三是開展監督抽檢。對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生產企業進行專項監督抽檢,按照國家有關標準要求,對包括產品標簽在內的檢驗項目全覆蓋。目前已抽檢生產企業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2批次,檢驗正在進行中。
四是加大案件打擊力度。對監督檢查發現的不規范生產行為將逐一落實整改措施,涉嫌違法的將依法查處;對抽檢不合格及問題產品將追根溯源,一查到底;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確保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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