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惠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餅干、餐飲食品、茶葉及相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調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點、罐頭、酒類、可可及焙烤咖啡產品、冷凍飲品、糧食加工品、其他食品、肉制品、食品添加劑、食糖、食用農產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速凍食品、糖果制品和飲料共502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和地方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495批次、不合格樣品7批次(見附件),檢出農獸藥殘留、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等問題?,F將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情況 ?。ㄒ唬┺r獸藥殘留問題 1.博羅縣華僑中學食堂使用的姜,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2.惠州小柴園餐飲管理服務有限公司使用的黃骨魚(淡水魚),孔雀石綠、恩諾沙星、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3.惠州市惠城區芙湘蓉餐飲店使用的山東小黃姜(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4.惠州市惠城區龍光湘菜館使用的牛蛙,呋喃西林代謝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5.惠州市宴匯餐飲服務有限公司使用的生姜(姜),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6.惠陽中山中學第一食堂使用的黃豆芽(豆芽),6-芐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ǘ┏秶蘖渴褂檬称诽砑觿﹩栴} 7.惠東縣大嶺黃景龍商店銷售的淮山,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處置情況 惠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同時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將相關情況記入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并按規定在監管部門網站上公開相關信息。 三、食品安全消費提示 消費者應通過正規可靠渠道購買食品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查看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是否齊全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關注食品安全抽檢信息。如在市場上發現不合格食品,請及時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45或12315。
附件1 本次抽檢依據和檢驗項目.docx 附件2 不合格產品信息.xlsx 附件3 合格產品信息.xlsx 附件4 關于部分抽檢項目的說明.docx 惠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