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惠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餐飲食品、茶葉及相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產品、糕點、酒類、糧食加工品、其他食品、肉制品、食品添加劑、食糖、食用農產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類和膨化食品、水產制品、水果制品、速凍食品、糖果制品、調味品和飲料共418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和地方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411批次、不合格樣品7批次(見附件),檢出農獸藥殘留、微生物污染、重金屬污染、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問題。現將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情況 (一)農獸藥殘留問題 1.惠城區河南岸錦雄記海鮮酒樓使用的姜,噻蟲胺、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2.惠州市惠城區九金香鑫記酒樓使用的姜,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微生物污染問題 3.惠州市華康緣有機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黑芝麻糊(風味固體飲料),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4.惠州市零下五度餐飲策劃有限公司生產的虎皮香草卷,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重金屬污染問題 5.惠州市發財樹餐飲有限公司使用的帶子(貝類),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問題 6.廣東譚喜農業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客家菜脯辣椒醬,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7.惠州永合苑家湘筷樂餐飲服務有限公司使用的干黃辣椒粉,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處置情況 惠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同時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將相關情況記入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并按規定在監管部門網站上公開相關信息。 三、食品安全消費提示 消費者應通過正規可靠渠道購買食品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查看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是否齊全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目前,惠州市正在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關注食品安全抽檢信息。如在市場上發現不合格食品,請及時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45或12315。 附件: 1.本次抽檢依據和檢驗項目.docx 2.不合格產品信息.xlsx 3.合格產品信息.xlsx 4.關于部分抽檢項目的說明.docx 惠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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