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惠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餐飲食品、豆制品、糕點、罐頭、酒類、可可及焙烤咖啡產品、糧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劑、食糖、食用農產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產制品、速凍食品、調味品和飲料共370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和地方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363批次、不合格樣品7批次(見附件),檢出生物毒素、重金屬污染和農獸藥殘留問題。現將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情況 (一)生物毒素問題 1.博羅縣楊村鎮黃子良榨油坊生產的花生油,黃曲霉毒素 B?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惠州市質量計量監督檢測所。 2.博羅縣麻陂鎮強興油坊生產的花生油,黃曲霉毒素 B?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惠州市質量計量監督檢測所。 (二)重金屬污染問題 3.惠州市惠城區樂爾購百貨店銷售的黃豆芽,總汞(以Hg 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惠州市質量計量監督檢測所。 4.惠州市惠城區樂爾購百貨店銷售的綠豆芽,總汞(以Hg 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惠州市質量計量監督檢測所。 (三)農獸藥殘留問題 5.惠州市惠城區錫波蔬菜檔銷售的花豆角(豇豆),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惠州市質量計量監督檢測所。 6.惠州市惠城區金喜樂福日用百貨店銷售的珠豆(豇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惠州市質量計量監督檢測所。 7.惠州中學(第一食堂)使用的雞蛋,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初檢機構為廣東省惠州市質量計量監督檢測所,復檢機構為廣州海關技術中心。 二、處置情況 惠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同時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將相關情況記入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并按規定在監管部門網站上公開相關信息。 三、食品安全消費提示 消費者應通過正規可靠渠道購買食品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查看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是否齊全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目前,惠州市正在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關注食品安全抽檢信息。如在市場上發現不合格食品,請及時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45或12315。 附件:1.本次抽檢依據和檢驗項目.docx 2.不合格產品信息.xlsx 3.合格產品信息.xlsx 4.關于部分抽檢項目的說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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