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9年廣東省和惠州市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惠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淀粉及淀粉制品、餐飲食品、食用農產品等3類食品192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189批次、不合格樣品3批次(詳見附件)。現將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農獸藥殘留問題
(一)惠州市惠城區捷誠果行銷售的購進日期為2019-08-14的橘,丙溴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初檢機構為廣東省食品工業研究所有限公司(廣東省質量監督食品檢驗站),復檢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二)惠州市惠城區農源綠色蔬菜批發行銷售的購進日期為2019-08-15的普通白菜,啶蟲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工業研究所有限公司(廣東省質量監督食品檢驗站)。
二、食品添加劑問題
惠州偉志電子有限公司食堂使用的購進日期為2019-08-19的紅薯粉條,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州檢驗檢測認證集團有限公司。
惠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同時要求相關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將相關情況記入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并按規定在監管部門網站上公開相關信息。
食品安全消費提示:消費者應當在正規可靠渠道購買所需食品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是否齊全;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公布的不合格產品。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關注食品安全抽檢信息公布,如在市場上發現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請及時撥打當地投訴舉報電話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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