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惠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豆制品、乳制品、糖果制品、糕點、餅干、飲料、水果制品、食用農產品和餐飲食品等9大類食品111批次樣品,共檢出6批產品內在質量不合格,檢驗項目見附件。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通報如下:
一、抽檢總體情況:本次共抽檢飲料2批次,檢出不合格1批次;糕點14批次,檢出不合格2批次;抽檢水果制品1批次不合格;抽檢餐飲食品2批次不合格。豆制品7批次,食用農產品57批次,乳制品21批次,糖果制品6批次,餅干1批次,均合格。
二、不合格產品內在質量情況如下:
(一)惠州市怡峰飲用水有限公司生產的“深山古骨其它飲用水”銅綠假單胞菌檢出值為1,0,0,0,0(CFU/250ml)。標準規定為n=5 c=0 m=0(CFU/250ml)。檢驗機構為惠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二)惠州市惠城區馨馨蛋糕店生產的“檸檬芝士卷”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分別檢出值為1.823(g/kg)。標準規定為≤0.5(g/kg)。檢驗機構為惠州市質量計量監督檢測所。
(三)博羅縣羅陽鎮徐永豹食品商行銷售的標示惠州市麥得利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三文治”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和菌落總數分別檢出值為0.682g/kg和 3.8×105/2.4×104/6.6×104/2.5×106/7.3×104 (CFU/g)。標準規定為≤0.5g/kg和n=5/c=2/m=104/M=105(CFU/g)。檢驗機構為惠州市質量計量監督檢測所。
(四)惠州市麗日購物廣場有限公司江北店銷售的標示深圳市寶芝霖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特大話梅”紐甜檢出值為0.56(g/kg)。標準規定為≤0.065。檢驗機構為惠州市質量計量監督檢測所。
(五)金融街(惠州)金禧麗景酒店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海公園分公司銷售的“麥包”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檢出值為0.179(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六)惠州市西湖賓館銷售的“花甲”氯霉素檢出值為1503.4(μ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對上述抽檢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我局已及時移交給轄區各縣(區)市場監管局依法予以查處,并督促企業履行法定義務,認真落實整改,同時,有關查處情況由各縣(區)局按規定公開處罰信息。抽檢產品合格信息和產品不合格信息詳見附件。
附件: 附件1-本次檢驗項目
附件2-產品不合格信息
附件3-產品合格信息
附件4-關于部分檢驗項目的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