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格誠信倡議書
春節將至,為了有效遏制價格欺詐行為,營造公平有序的市場價格環境,切實維護廣大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為此,我們向全市廣大商場、超市經營者提出如下倡議:
1、要積極主動地宣傳開展價格誠信建設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價格誠信是社會信用的一個組成部分,積極推進價格誠信建設,既是完善社會信用體系的重要內容,也是營造良好價格環境,保障市場經濟健康運行,維護廣大消費者 和經營者利益的必然要求。各經營者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通過各種途徑,深層次、多角度地宣傳開展價格誠 信建設工作的目的、意義、內容和具體要求,為我市開展價 格誠信活動營造一個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2、認真學習價格法律法規知識,不斷增強員工的價格誠信意識。各經營者要組織全體員工認真學習《價格法》 、 《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抓好員工價格誠信意識教育,使企業逐步樹立誠實守信的經營理念。
3、建立健全企業物價員制度,完善企業內部自我約束機制。企業物價員是加強企業內部價格管理、開展價格誠信活動的重要力量。各經營企業一定要選擇業務素質高、工作能力強的工作人員擔任物價員。同時,要不斷加強企業物價員培訓工作,提高企業物價員的整體素質,充分發揮物價員的作用,逐步完善企業內部自我約束機制。
4、進一步規范明碼標價行為,努力做到明碼實價。明碼標價是企業價格誠信行為的基礎,經營者價格行為是否誠信,消費者最直接的感覺來自于明碼標價是否規范。各經營 企業一定要高度重視明碼標價工作,把開展這項工作作為推 進企業價格誠信建設的切入點,進一步規范明碼標價行為,努力做到明碼實價。
5、自覺規范價格行為,堅決杜絕價格欺詐。經營和服務中不使用欺騙性、誤導性的語言、文字、圖片、計量單位等,不使用容易使消費者誤解的標示或說法,拒絕虛構原價、虛構降價原因、虛構優惠折價、虛假饋贈、謊稱降價或者將要提價誘騙他人購買等與價格不符的行為。開展促銷活動銷售商品時,不采取先提價再折扣或贈券方式銷售商品。不以市場最低價、特價等無依據或者無從比較的語言標示價格。
誠信的價格、規范的行為、優質的服務,是廣大消費者多年的期望,讓我們攜起手來,同心協力,共同努力,為我市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經濟經營秩序,努力構建和諧惠州、誠信惠州作出更加積極的貢獻。
惠州市發展和改革局
2015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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