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七十條及《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許可程序暫行規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6號)第四十八條、四十九條,因企業申請注銷及企業行政許可有效期屆滿未延續,我局決定注銷惠州市粵味王食品有限公司等3家企業的食品生產許可證(具體名單見附件)。被注銷的證書和許可證編號不得使用。
附件:食品生產許可注銷.doc
惠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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