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門 | 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 1、無線電臺(站)頻率占用費 | 集群無線調度系統 | 地、市范圍使用 | 2000元/每頻點 | 粵價[1998]128號 | 1、涉企免征無線電臺(站)頻率占用費地方收入。 2、用于防汛、防臺風的專用電臺免收。 3、用于“村通工程”或“村村通工程”的減半收取。 4、逾期不交的,從滯納之日起,日增收千分之五的滯納金。 5、用于衛生急救、氣象服務、新聞、水上和航空無線電導航的專用電臺、教育電臺減50%繳頻率占用費。 | 無線群呼系統 | 本服務區設置使用 | 40000元/每頻點 | 粵價函[1999]177號 | 每跨一個服務區覆蓋 | 40000元/每頻點 | 電視臺 | 地級臺 | 10000元/每套節目 | 粵價[1998]128號 | 縣級臺 | 5000元/每套節目 | 廣播電臺 | 地級臺 | 500元/每套節目 | 縣級臺 | 100元/每套節目 | 無繩電話系統 | 150元/每基站 | 船舶電臺(制式電臺) | 1600總噸位以上的船舶 | 2000元/艘 | 1600總噸位以下的船舶 | 1000元/艘 | 功率大于等于20馬力的漁船 | 100元/艘 | 除以上欄外1000MHz以下的無線電臺 | 固定電臺(含陸地電臺) | 100元/每頻點 | 移動電臺(含無中心電臺) | 100元/臺 | 微波站 | 工作頻率10GHz以下 | 40元/每基站每兆赫(發射) | 工作頻率10GHz以上 | 20元/每基站每兆赫(發射) | 有線電視傳輸(MMDS) | 600元/每基站每兆赫(發射) | 地球站 | 250元/每基站每兆赫(發射) | 無線接入系統 | 406.5-409.5MHz頻段(SCDMA) | 75元/每基站 | 粵價[2006]38號 | 1.8GHz-1.9GHz頻段(FDD、TDD方式) | 150元/每基站 | 粵價[2006]25號 | 450MHz頻段 | 500元/每基站每頻點 | 擴頻系統2.4GHz、5.8GHz頻段 | 40元/每基站每兆赫 | 無線數據頻段 | 800元/每基站每頻點 | 2、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費 | 中級評審費 | 450元/人 | 粵價函[2006]629號 惠市發改價[2016]148號 | 不含資格證書費,含縣人事部門送審費 | 初級評審(認定)費 | 280元/人 | 含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考核認定費,不含資格證書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