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市發改價格〔2020〕143號 惠州市城市燃氣發展有限公司: 為深入貫徹落實《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階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氣成本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20]109號)要求,現就惠州市區(中心區,是指惠城區、仲愷區)階段性降低非居民管道天然氣用氣價格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階段性降低城鎮管道天然氣非居民用戶價格 2020年2月1日到6月30日期間,對執行非居民氣價的用戶在實際結算的價格基礎上下調0.36元/立方米。下調的標準已包含了《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業共渡難關的十條措施的通知》(惠府傳[2020]4號)有關我市非居民用戶用氣下降0.1元/立方米的優惠。 二、相關工作要求 (一)管道天然氣供應企業不得截留上游降價紅利,要把上游氣源價格、省內管道運輸價格及城鎮管道燃氣購銷差價三方面降價空間全部讓利終端用戶。同時,做好與下游用戶的結算工作,按實際供氣量、實際氣價進行結算。 (二)管道天然氣供應企業要采取微信、短信等多種方式積極主動向用戶做好政策宣傳,盡快將政策執行到位,幫助企業渡過難關。 (三)請惠州市城市燃氣發展有限公司在本次階段性降價期間于每月5日前將上月降價落實等情況報送我局(價格管理科)。 惠州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0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