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
行政處罰聽證通知書
惠市環(huán)聽通〔 2019 〕5號
深圳市農(nóng)牧實業(yè)有限公司惠東分公司:
你(單位)于2019年11月14日就涉嫌超標排放水污染物一案提出聽證要求,我局決定于2019年11 月26 日(周二)下午3時在惠州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三樓會議室公開舉行聽證會。
本次聽證會由惠州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政策法規(guī)科副科長唐燕為聽證主持人,惠州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政策法規(guī)科科員單悅梅為記錄員;調(diào)查人員為:陳振興、楊南輝、李敏峰。
如你(單位)認為聽證主持人、聽證員和記錄員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guān)系的,有權(quán)申請其回避。申請聽證主持人、聽證員、記錄員回避的,在2019年11 月21日前向我局提出書面申請并說明理由。
申請延期舉行聽證會的,在2019年11 月 21日前向我局提出書面申請并說明理由。若無正當理由缺席,視為你(單位)放棄聽證權(quán)利,聽證終止。
你(單位)法定代表人可親自參加聽證,也可委托1-2名代理人參加聽證。參加聽證之前,請你(單位)做好如下準備:
1.委托代理人參加聽證的,在聽證會舉行前提交授權(quán)委托書,載明委托的事項、權(quán)限和期限。
2.攜帶當事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復印件和有關(guān)證據(jù)材料。
3.通知有關(guān)證人出庭作證的,應事先告知我局聯(lián)系人。
聯(lián) 系 人:單悅梅
電 話:0752-2167963
地 址:惠州市惠城區(qū)麥岸路2號
郵政編碼:516001
惠州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
2019年11月15日
惠州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
送 達 回 證
送達文書名稱及文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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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聽證通知書
(惠市環(huán)聽通〔2019〕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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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名稱或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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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農(nóng)牧實業(yè)有限公司惠東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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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 達 地 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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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tài)環(huán)境局 □經(jīng)營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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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 達 方 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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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送達 □郵寄送達 □留置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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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人簽名
□代收人簽名
(蓋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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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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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 達 人
(簽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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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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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 達 機 關(guān)
(蓋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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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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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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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當事人拒絕簽收,經(jīng)說明情況,予以留置送達,并已拍照留證。
見 證 人:
留置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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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達說明:
一、送達文書必須有送達回證,由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收到日期,簽名或者蓋章。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的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
二、送達文書,應當直接送交受送達人。受送達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屬簽收;受送達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主要負責人或者該法人、組織負責收件的人簽收。受送達人的同住成年家屬,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負責收件的人,在送達回證上簽收的日期為送達日期。
三、受送達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屬拒絕接收文書的,送達人可以邀請有關(guān)基層組織或者所在單位的代表到場,說明情況,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達人、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把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錄像等方式記錄送達過程,即視為送達。
四、直接送達訴訟文書有困難的,可以郵寄送達。郵寄送達的,以回執(zhí)上注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
五、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上述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fā)出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公告送達,應當在案卷中記明原因和經(jīng)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