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巴斯夫造紙化學品(惠州)有限公司擴建項目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設施竣工環境 保護驗收意見的函
巴斯夫造紙化學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報來擴建項目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設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申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及有關材料收悉。根據原環保部《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的規定,我局會同大亞灣區生態環境分局組成驗收小組對項目的固廢污染防治設施進行了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現場檢查。經研究,提出驗收意見如下: 一、項目建設基本情況 巴斯夫造紙化學品(惠州)有限公司位于廣東省惠州市大亞灣區石化大道(中)濱海十路(北)1號。原環評批復全廠羧基丁苯膠乳產能為10萬噸/年,目前實際產能為6萬噸/年,增資7710萬元人民幣,對原申報的剩余產能產品(4萬噸/年)由丁苯膠乳調整為苯丙膠乳(4萬噸/年),并配套建設相應的輔助設施設備:在原生產裝置區內新增1個30m3樹脂溶解槽、1個35m3改性槽和1個20m3過硫酸銨儲罐,在原規劃用地上擴建108m3成品儲罐4個,165m3成品儲罐12個,254m3原料儲罐1個,67m3原料儲罐2個,96m3原料儲罐1個,遷移已有的30m3原料儲罐3個。擴建項目增加占地面積2329.6m2,增加建筑面積2339.11m2。擴建后產品產能調整為年產6萬噸羧基丁苯膠乳和4萬噸苯丙膠乳,設計年產能仍為10萬噸。不新增員工,年工作333天。 二、項目配套的固廢污染防治設施落實情況 項目按《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相關規定建設了危險廢物暫存場所,設置了危險廢物識別標志,將危險廢物分類存放。項目產生的廢聚合物、有機廢液、報廢的COD分析液等危廢已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 三、項目基本落實了環評報告及其批復提出的固廢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我局同意該項目配套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設施通過驗收。 四、項目正式投入運行后應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強固體廢物特別是危險廢物的規范化管理,進一步規范危險廢物暫存場所,避免產生二次污染。 (二)按國家和省關于信息公開的法律法規及文件要求,做好相關環境信息公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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