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市環驗〔2017〕7號
關于惠大鐵路二期工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的函
中鐵(惠州)鐵路有限公司:
你公司報來惠大鐵路二期工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申請書、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報告及有關材料收悉。我局會同惠州大亞灣區環境保護局組成驗收小組于2017年2月15日對該項目進行了竣工環保驗收,聽取了你公司各項環保工作的落實情況,并查看了生態保護及恢復措施、廢氣等污染防治設施。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惠大鐵路二期工程為工業企業標準I級鐵路,起于惠大鐵路一期工程大亞灣站(原澳頭站),向南跨越澳霞大道、土灣、白壽灣,止于惠州港北側,正線全長約7.32公里。全錢新建車站1座(惠州港站,包括新建九股道線和一座兩層的辦公樓,站場內不進行貨物裝卸)、大中橋5座,涵洞6座。
項目前期進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建設過程中執行了“三同時”制度,試運行期間環保設施運行正常。廣東森海環保裝備工程有限公司按驗收技術規范對該項目的噪聲、振動、廢水、生態恢復情況和環境風險應急等內容進行了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調查結果表明,工程項目生態保護及恢復良好,除敏感點海豚灣花園處噪聲超標外,其它外排各類污染物的濃度和排放量達到了驗收標準限值的要求。
二、環評批復中的環保措施落實情況:
(一)距離項目線路兩側30米的噪聲、振動防護距離范圍內無學校、醫院、住宅等噪聲、振動敏感建筑物。
(二)項目對取、棄土場采取了復耕、綠化等恢復措施,對路基邊坡采取了工程與植物相結合的防護措施,設置了完整的排水系統,沿線未發生明顯水土流失。
(三)項目運營期噪聲排放滿足《鐵路邊界噪聲限值及其測量方法》(GB12525-90)要求。沿線各敏感目標的聲環境除海豚灣花園出現噪聲超標外,其余點位噪聲均達到《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關于公路、鐵路(含輕軌)等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中環境噪聲有關問題的通知》(環發〔2003〕94號)的要求。海豚灣花園后于本工程項目建設,距離本工程最近距離62米,根據《關于光耀集團有限公司光耀海豚灣花園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惠灣建環審[2010]191號)及該項目環評報告,明確海豚灣花園噪聲防治措施的責任方為海豚灣花園開發商,該開發商需為住戶安裝隔聲玻璃窗等工程措施及設置緩沖綠化帶等隔離措施。
(四)沿線敏感點振動監測值滿足《城市區域環境振動標準》(GB10070-88)要求。
(五)惠州港站的廢污水經處理后由市政部門抽走處理,白壽灣特大橋等橋面排水系統完善,避免了橋面初期雨水直接排入大亞灣水產資源自然保護區等敏感水體。
(四)項目危險廢物已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站場產生的生活垃圾統一收集后交環衛部門處理。
(五)項目已編制了鐵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備案,對白壽灣特大橋設置了防撞護欄及2個容積90m3應急水池,惠州港站設置有泄漏收集溝及1個容積100m3應急水池。
(六)根據驗收期間公眾意見調查結果,沿線公眾對項目環境保護保護措施較滿意。
三、項目環保審批手續齊全,落實了環評及批復提出的主要環保措施和要求,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合格。
四、工程投入運行后應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實重視環保工作,在搞好生產的同時,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的環保法律法規,加強各項環保設施的日常維護和管理,確保污染物長期穩定達標排放。
(二)加強場站生產管理和設施的維護保養,防止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并完善防護和防泄漏措施,確保裝卸過程中無泄漏和外流。加強白壽灣特大橋橋面初期雨水的收集處理。
(三)進一步加強環保管理工作,完善環保設施操作規程并嚴格執行,健全環境管理臺賬,強化操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和管理,定期對設施設備進行維護,杜絕偷排漏排現象發生。
(四)加強環境風險應急防范措施,配備相應的應急設施,完善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演練,提高應對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能力。
(五)加強對項目沿線噪聲敏感點的跟蹤監測,協調有關責任方對鐵路沿線噪聲超標的既有敏感點,落實和完善降噪措施。列車經過海豚灣花園等敏感路段前,應采取降低行駛速度、禁止鳴笛等措施進一步降低噪聲,避免噪聲擾民。
(六)繼續配合地方政府合理規劃沿線土地的使用,避免在線路兩側的噪聲、振動防護距離范圍內規劃建設學校、醫院、住宅等噪聲、振動敏感建筑物。
五、該項目日常的環境監管由惠州大亞灣區環境保護局負責。
惠州市環境保護局
2017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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