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市環驗〔2017〕16號
關于英德海螺水泥有限責任公司配套100萬噸/年水泥粉磨系統(二期50萬噸/年)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的函
惠州市合通建材粉磨有限公司:
你公司報來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申請書、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及有關材料收悉。我局會同博羅縣環保局組成驗收小組于2017年6月12日對該項目進行了竣工環保驗收,聽取了你公司各項環保工作的落實情況,并查看了廢水、廢氣等污染防治設施。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英德海螺水泥有限責任公司配套100萬噸/年水泥粉磨系統項目是英德海螺水泥有限責任公司在現有熟料生產線的配套粉磨系統,選址于惠州市博羅縣石灣鎮黃西村,占地面積約6.7萬平方米,以熟料和粉煤灰、爐渣、石灰石等為原料,年產水泥100萬噸。建設內容包括:1條水泥粉磨生產線,熟料、爐渣、粉煤灰、石灰石、水泥等儲存圓庫、堆棚、成品庫,水泥包裝生產線等主體工程,以及供水工程、供電工程、除塵設施、污水處理設施等公輔工程。該項目分兩期建設,一期1條50萬噸/年的水泥粉磨生產線及公輔工程已于2014年9月通過了廣東省環保廳竣工環保驗收,現申請驗收為二期1條50萬噸/年的水泥粉磨生產線。
項目前期進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建設過程中執行了“三同時”制度,試運行期間環保設施運行正常。惠州市環境保護監測站按驗收監測規范對該項目進行了竣工環保驗收監測,監測結果表明,各類污染物的濃度和排放量達到了驗收標準限值的要求。
二、環評批復中的環保措施落實情況:
(一)項目已建1套生產廢水收集處理設施,將生產冷卻廢水處理后回用于循環冷卻水系統。生活污水配套有1座生化處理系統處理。初期雨水沉淀處理后排入回用水蓄水池與處理后的生活污水用于廠區綠化、灑水降塵。項目全廠無廢水外排。
(二)項目在各粉塵排放點安裝了布袋除塵器進行處理,項目物料破碎、粉磨、裝卸及儲運等環節均封閉進行,顆粒物的監測濃度值和排放速率均達到《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04)表2、表3標準限值,并同時達到《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13)表1、表3標準限值和《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818-2010)表2、表3標準限值。
(三)項目對破碎機、磨機、水泥磨、空壓機、風機等高噪聲設施采取了隔聲、消聲等措施,廠界晝間噪聲在54.5~64.1dB(A),廠界夜間噪聲在51.5~59.1dB(A),除南面廠界夜間超標3.4~4.1dB(A)外,其余廠界晝夜間噪聲值均符合《聲環境質量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項目廠界周圍近距離無現狀聲環境敏感點,噪聲對敏感點影響不大。
(四)項目除塵器收集的粉塵全部回收作原料利用,污泥及生活垃圾交由當地環衛部門處理處置,危險廢物已委托惠州東江威立雅環境服務有限公司處理,并簽訂了處置協議,廠內已設置危險廢物暫存場所。
(五)項目廠界外50米內無敏感點,滿足50米衛生防護距離的要求。
(六)項目已編制了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備案,并設置了容積200m3的事故應急池。
三、項目環保審批手續齊全,落實了環評及批復提出的主要環保措施和要求,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合格。
四、工程投入運行后應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強生產管理和設施的維護保養,防止污染物的跑、冒、滴、漏,杜絕偷排漏排現象發生。
(二)加強廢水處理設施的維護和管理,確保廢水處理后全部回用;加強除塵設施的運行管理,避免粉塵超標排放;制定嚴格操作規程并執行,確保環保設施長期穩定運行。
(三)規范項目危險廢物暫存場所的設置,完善防雨、防滲措施。
(四)進一步落實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健全環境事故應急處理組織,配備相應的應急設施,并定期組織演練。
(五)健全各類環境管理臺賬。
五、該項目日常的環境監管由博羅縣環保局負責。
惠州市環境保護局
201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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