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市環驗〔2015〕18號
關于鴻業紡織制衣洗漂有限公司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的函
鴻業紡織制衣洗漂有限公司:
你公司報來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申請書、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及有關材料收悉。我局會同龍門縣環保局組成驗收小組于2015年6月30日對該項目進行了竣工環保驗收。驗收小組聽取了你公司環境管理等情況匯報,審閱核實了有關驗收申報材料,現場檢查了污染防治設施和廠區其他情況。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鴻業紡織制衣洗漂有限公司位于龍門縣永漢鎮振東工業區,總占地面積45000平方米。一期項目總投資3000萬元,主要從事牛仔服裝的洗水加工。二期項目總投資3000萬元,為制衣廠配套洗漂車間。項目年洗漂針織布23萬噸,主要生產設備有:洗染一體機58臺、洗水機5臺、脫水機2臺、板缸2臺、20蒸噸生物質鍋爐2臺(一備一用)。項目前期進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建設過程中執行了“三同時”制度,試運行期間環保設施運行正常。惠州市環境保護監測站于2010年11月按驗收監測規范對該廠進行了竣工環保驗收監測。由于時間久遠,惠州市環境保護監測站于2015年5月對該廠生產廢水進行再次監測。2次監測結果表明,外排各類污染物的濃度和排放量達到了驗收標準限值的要求。
二、環評批復中的環保措施落實情況:
(一)項目生產廢水與生活污水經污水處理設施處理達標后排入氧化塘,經氧化塘凈化后再排放。項目廢水排放達到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的一級標準。
(二)項目建設有回用水設施,水循環率達到60%的要求。
(三)項目鍋爐采用生物質為燃料,并已由龍門縣環保局驗收。
(四)廠界噪聲符合國家《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
(五)項目廢水處理設施產生的污泥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理;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收運。
(六)項目廢水排水口安裝了在線監控設施,并已通過驗收。
三、項目環保審批手續齊全,落實了環評及批復提出的主要環保措施和要求,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合格。
四、工程投入運行后應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強生產管理和設施的維護保養,防止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并完善儲罐的防護和防泄漏設施,確保裝卸過程中無泄漏和外流。
(二)進一步加強環保管理工作,完善環保設施操作規程并嚴格執行,健全環境管理臺賬,強化操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和管理,定期對設施設備進行維護,杜絕偷排漏排現象發生。
(三)進一步落實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健全環境事故風險防范和應急預案,成立環境事故風險防范和應急處理組織,配備相應的應急設施。
(四)完善廠區管道標識、地面防腐、規范設置污泥堆放等工作。
五、該項目日常的環境監管由龍門縣環境保護局負責。
惠州市環境保護局
2015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