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市環驗〔2015〕7號
關于廣河高速公路惠州段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的函
惠州廣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你公司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申請報告及有關材料收悉。我局于2015年3月2日會同博羅縣環境保護局、龍門縣環境保護局組成驗收組對該項目進行了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現場檢查。經研究,復函如下:
一、廣河高速公路惠州段工程起于龍門縣永漢鎮,經龍華鎮、龍江鎮,以及博羅縣公莊鎮、楊村鎮、麻陂鎮、楊橋鎮,止于石壩鎮,全線長約75.34公里,項目全程按雙向六車道高速公路標準設計,路基寬度整體式33.5米、分離式16.75米,設計時速為100公里。全線設大橋58座、中(小)橋54座、涵洞68道、通道33座、隧道5座、互通式立交7處、分離式立交9處、管理中心及養護工區1處、服務區1處、停車區2處、收費站8處。工程目前實際投資57.084億元,工程于2008年4月動工,于2012年1月建成通車。
二、廣東省環境科學研究院、廣東省環境技術中心提供的《廣河高速公路惠州段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報告》表明:
(一)項目建設占用基本農田月2233.02畝,所占用農田均按規定經審批同意再動工建設,建設單位對農田和水利設施進行了保護和修復工作。
(二)項目對施工臨時占地、取土場、棄土場等進行土地整治及植草恢復,大部分邊坡、互通區、中央隔離帶等進行了人工綠化等措施。
(三)項目在10個聲敏感點安裝了聲屏障,減小交通噪聲對村莊居民的影響;施工期噪聲符合《建筑施工場界噪聲限值》要求。
(四)項目跨越增江河,施工期橋梁施工采取圍堰法,并嚴禁施工期廢水排入增江,保證增江水質未受到項目橋梁橋墩施工的影響。項目對5處跨越水體的大橋設置了橋面徑流收集和引排系統,包括集水管和緩沖池,防止橋面徑流直接排入河流,項目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備案。
(五)項目沿線管理中心和服務區的生活污水經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外排,污水經處理后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要求。
(六)項目施工期物料堆場、拌料場和運料通道遠離居民點和水體等敏感點,采取灑水措施抑制施工揚塵。
(七)項目施工期已按要求委托廣東核力工程勘察院對冷門山坳隧道進行放射性跟蹤監測,監測結果達標;委托了廣東省環境保護職業技術學校對施工期水、氣、聲環境進行監測。
四、項目環保審批手續齊全,落實了環評及批復提出的主要環保措施和要求,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合格。
五、工程投入運行后應做好以下工作:進一步提高風險事故防范意識,防止環境風險事故的發生;加強對沿線噪聲境敏感點跟蹤監測,視監測結果進一步采取綜合降噪措施,盡量減少對沿線居民的環境影響。
六、該項目日常的環境監管由博羅縣環境保護局、龍門縣環境保護局負責。
惠州市環境保護局
2015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