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惠州長城開發科技有限公司智能移動通信終端搬遷擴產項目竣工環境保護
驗收意見的函
惠州長城開發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申請書、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及有關材料收悉。我局會同仲愷高新區環保分局組成驗收小組于2014年9月10日對項目進行了竣工環保驗收。驗收小組聽取了你公司環境管理等情況匯報,審閱核實了有關驗收申報材料,現場檢查了生產車間和污染防治設施,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項目位于惠州市仲愷高新區惠南高新科技產業園,總投資約8億人民幣,總占地面積124977m2,總建筑面積21.8萬m2,年產智能移動通信終端4600萬臺。項目前期進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建設過程中執行了“三同時”制度,試運行期間環保設施運行正常。惠州市環境保護監測站按驗收監測規范對該廠的廢氣和噪聲進行了竣工驗收監測,監測結果表明,外排各類污染物的濃度和排放量達到了驗收標準限值要求。
二、環評批復中的環保措施落實情況:
(一)項目無生產廢水,員工生活污水經隔油池、化糞池后進入金山污水處理廠。
(二)智能手機2、3樓生產車間有機廢氣、錫及其化合物經處理后,均達到《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時段最高允許排放限值的要求;食堂油煙經凈化處理后達到《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大型排放標準,項目食堂使用天然氣為燃料。
(三)廠界噪聲符合環評批復的《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
(四)固體廢物基本做到了分類收集,分類處理或資源化綜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當地環衛部門清運處理。
三、項目環保審批手續齊全,基本落實了環評及批復提出的主要環保措施和要求,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合格。
四、工程投入運行后應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求該公司切實重視環保工作,在搞好生產的同時,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的環保法律法規,確保污染物經收集處理后穩定達標排放,避免超標、超量排放污染物。
(二)加強環保管理工作,嚴格執行環保設施操作規程,健全環境管理臺賬,強化操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和管理,定期對設施設備進行維護,確保處理設施正常運行。
(三)積極貫徹落實節能減排政策,啟動清潔生產審核工作,從源頭減少污染物的排放。
五、該項目日常的環境監管由仲愷高新區環保分局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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