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廣東日出化工有限公司年產2萬噸/年水性丙烯酸乳液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的函
廣東日出化工有限公司:
你公司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申請書、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及有關材料收悉。我局會同惠陽區環境保護局組成驗收小組于2014年4月15日對項目進行了竣工環保驗收,經檢查發現該項目清洗廢水等未納入基地污水處理廠統一處理、清潔生產未開展等問題,現該項目完成了相關整改,補充了說明材料。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項目位于惠陽區鴻海化工基地E-3-2地塊,總投資2800萬元,占地面積22794平方米,建筑面積7518平方米。主要生產水性丙烯酸溶液,年生產能力為2萬噸,分別設置2個200立方米、1個100立方米、1個50立方米原料儲罐。員工約80人。項目前期進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建設過程中執行了“三同時”制度,試運行期間環保設施運行正常。惠州市環境保護監測站按驗收監測規范對該廠的廢氣和噪聲進行了竣工驗收監測,監測結果表明,外排各類污染物的濃度和排放量達到了驗收標準限值要求。
二、環評批復中的環保措施落實情況:
(一)項目清洗反應釜及生產工具產生的清洗廢水經收集后由基地統一委外處理,產生量約為0.2噸/天;員工生活污水納入永湖污水處理廠處理。
(二)項目有機廢氣經處理后,監測項目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工藝廢氣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最高允許排放濃度;鍋爐廢氣達到廣東省《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765-2010)A區標準中鍋爐廢氣最高允許排放濃度;苯乙烯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二級標準中新改擴項目標準值要求。。
(三)廠界噪聲達到國家《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
(四)項目建設了共600立方米的事故應急池,并編制了環境風險事故應急預案,進行了備案。
三、項目環保審批手續齊全,基本落實了環評及批復提出的主要環保措施和要求,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合格。
四、工程投入運行后應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求該公司切實重視環保工作,在搞好生產的同時,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的環保法律法規,確保污染物經收集處理后穩定達標排放,避免超標、超量排放污染物。
(二)加強環保管理工作,嚴格執行環保設施操作規程,健全環境管理臺賬,強化操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和管理,定期對設施設備進行維護,確保處理設施正常運行。
(三)進一步加強環境應急管理工作,定期組織應急演練。
五、該項目日常的環境監管由惠陽區環境保護局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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