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市環驗〔2016〕9號
關于惠州市裕橋橡塑科技有限公司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的函
惠州市裕橋橡塑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申請書、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及有關材料收悉。我局會同博羅縣環境保護局組成驗收小組于2016年7月19日對項目進行了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現場檢查。經研究,提出驗收意見如下:
一、項目建設基本情況
惠州市裕橋橡塑科技有限公司選址位于博羅縣園洲鎮馬嘶村沙塔工業園,總投資500萬元,占地面積9600m2,建筑面積6500m2。項目產品規模為橡膠混煉膠2060噸/年,其中橡塑混煉膠1810噸/年用于制造橡膠制品、產量為1000萬件/年,其余250噸/年外賣。項目前期進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建設過程中執行了“三同時”制度,試運行期間環保設施運行正常。惠州市環境保護監測站按驗收監測規范對該項目進行了竣工環保驗收監測,監測結果表明,外排各類污染物的濃度和排放量達到了驗收標準限值的要求。
二、環評批復中的環保措施落實情況
(一)項目生活污水經處理后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以及《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較嚴者。
(二)項目生產廢氣經處理后達到國家《橡膠制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7632-2001)表5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
(三)項目廠界噪聲達到國家《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
(四)項目產生的廢礦物油、廢燈管、廢活性炭、廢含油抹布等已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生活垃圾交由當地環衛部門處理。
(五)項目編制了《惠州市裕橋橡塑科技有限公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設置了300立方米事故應急池。
三、項目環保審批手續齊全,基本落實了環評報告及批復提出的主要環保措施和要求,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合格。
四、工程投入運行后應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強廢水、廢氣等環保設施管理,嚴格操作規程,建立健全運行臺賬,確保環保設施長期穩定運行。
(二)開展無組織粉塵治理,嚴格控制無組織粉塵排放。
(三)嚴格落實環境風險防范和應急措施,加強應急演練,確保環境安全。
五、該項目的日常環境監管由博羅縣環境保護局負責。
惠州市環境保護局
2016年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