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期 (1)生態環境影響:主要是對土地的占用及對地表植被的破壞等。項目永久用地14879.36m2,主要占用一般農用地2486.85m2、林業用地區842.46m2、未利用地區1232.09m2、風景旅游用地區3244.98m2、水域區3440.09m2、城鎮建設用地區3618.58m2、交通水利用地區14.31m2,不涉及永久基本農田。通過采取加強施工期環境管理,控制施工作業范圍,減少臨時占地和植被破壞,分層開挖、分層堆放、分層回填,在工程結束后恢復綠化等措施后,總體上對區域植被類型、生物量、生物多樣性和生態系統服務功能的影響程度不大,項目建設對沿線生態系統影響較小。 (2)大氣環境影響:主要大氣污染源為揚塵和施工機械及車輛尾氣。項目按照《惠州市揚塵污染防治條例》要求,通過加強施工管理,設置硬質連續密閉圍擋,施工主要區域進行地面硬化并輔以灑水措施,采用密閉方式清運建筑土方及垃圾,物料臨時堆放于用地紅線內且設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嚴密圍擋等措施可減少揚塵對敏感點影響,并隨著施工期結束影響也隨之消失。 (3)地表水環境影響:施工廢水主要包括開挖和鉆孔產生的泥漿水、車輛清洗水和施工人員生活污水。項目作業時將產生部分泥漿水,經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灑水抑塵,泥漿運送至塘橫棄渣場堆放。車輛清洗廢水經隔油沉淀池處理后循環使用,不外排。施工期營地配套設置一體化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生活污水經預處理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后,排入市政管網,經大亞灣第二水質凈化廠處理后排放。 (4)聲環境影響:主要來源于施工機械和運輸車輛產生的噪聲。受施工期噪聲影響的敏感點主要集中在沿線兩側近距離內,且以兩側200m內的敏感點為主,通過嚴格控制作業時間,優先選用低噪聲設備,加強機械維修保養,合理安排好施工時間和施工場所,高噪聲作業區遠離聲環境敏感區,在靠近茶山村等環境保護目標的施工場界應設置臨時隔聲屏,以減少噪聲的影響。 (5)固體廢物影響:本項目施工人員的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后,統一由環衛部門清理。多余棄土運送至塘橫棄渣場堆放。經采取措施后,施工期固體廢物均得到有效處理處置,不會對沿線環境產生明顯影響。 2、營運期 項目正常情況下臨時占地地表植被基本得到恢復,對沿線生態環境和地表植被基本上沒有影響。營運期不產生廢氣、噪聲、廢水固廢等污染物,項目將現狀散排雨水匯流排入坪山河和響水河,改散排入河為集中入河。對于入河口下游河段,短期內雨水負荷提升,雨水中的懸浮物、污染物會較大程度影響河段水質。但影響是暫時的,主要體現在暴雨期,隨著雨水的減少和河流的自凈,影響逐漸消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