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環境影響分析與評價 本次擴建后,碼頭泊位噸級、岸線長度、用海范圍保持不變,不進行港池、航道的疏浚,并利用現有裝卸臂及管道進行貨種裝卸,對現有管線新增保溫伴熱功能,新增3根管線(其中2根為工藝管線,1根為污油管),施工期為3個月,故施工期影響較小。 (1)海水水質環境影響 本項目施工期水污染主要為施工人員生活污水,此部分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由惠州市鵬興達實業有限公司接收處置,對周圍附近海域環境影響較小。 工程運營期,項目擴建后不新增勞動定員,裝卸區位置及面積不發生變化,故不新增職工生活污水、碼頭裝卸區及轉換平臺初期雨水。 本次擴建是在現有碼頭吞吐量不變的基礎上增加貨種,調整不同貨種的裝卸量,故擴建后不新增船舶生活污水、船舶艙底油污水。 項目不考慮收集壓艙水、不建設壓載水接收處理設施,運營期不接收到港船舶壓載水。船舶壓艙水由船方按照海事部門的規定排放至指定海域,遠洋船舶的壓艙水在公海排放,確保壓艙水不在港區內排放。 本次新增的2根管線為惠州興盛石化倉儲有限公司專用化工管,需要更換品種并進行管道清洗時,將化工管道末端與污油管用軟管連接,從惠州興盛石化倉儲有限公司庫區往化工管道內注入清洗介質,從庫區往碼頭方向通球污油通過污油回收管收回油庫,不在碼頭排放,清洗油污水由建設單位和興盛石化公司雙方明確處置責任。 本次擴建新增洗艙貨種,新增船舶洗艙廢水。現有碼頭設有廢水接收設施,洗艙廢水由碼頭接收設施接收后委托惠州市交通運輸局認可的有資質公司接收處置。 綜上所述,本項目擴建后運營期產生的廢污水均可得到有效處理,并無直接排海,對大亞灣海域水質影響較小。 (2)環境空氣影響 項目施工廢氣主要為施工機械廢氣,施工大氣污染排放量小而分散,且項目附近沒有需要特殊保護的空氣環境敏感點,施工期大氣環境影響將隨施工的完成而消失,對大氣環境的影響很小。 運營期擴建項目廢氣主要有船舶裝載揮發損失廢氣、設備動靜密封點泄漏廢氣。設備動靜密封點泄漏廢氣為無組織排放。船舶裝載揮發損失廢氣通過1套油氣回收處理裝置處理后經15m排氣筒引至高空排放。根據估算結果,本項目正常排放工況下最大占標率為設備動靜密封點泄漏有機廢氣非甲烷總烴最大地面濃度為0.0218mg/m3,占標率為19.85%,對項目周圍大氣環境影響尚可接受。 (3)聲環境影響 項目施工方案為對現有管道增加保溫伴熱功能,并新增3根管線。施工噪聲源位于海上。在施工場地20m外,所有施工階段產生的噪聲衰減后均可滿足《建筑施工場界噪聲限值》(GB12523-2011)晝間標準的要求(即晝間:70dB(A));100m外均可滿足夜間標準(即夜間:55dB(A))。不過施工噪聲大多為不連續性的,其影響是暫時的,隨著施工作業的結束而消除,不會對周邊環境產生持續性影響,故施工期聲環境影響較小。 運營期,本項目僅增加貨種,擬在原有裝卸臂中進行重新分配,本項目運營期主要噪聲源為機械噪聲、船舶運行鳴笛聲等。通過限制到港船舶鳴笛,加強管理和檢測、保養各種機械設備以降低噪聲強度等措施,且項目200米范圍內無噪聲敏感點,施工噪聲的環境影響是可以接受的。 根據建設單位委托中山大學惠州研究院檢測中心于2024年3月11日晝間、2024年3月15日夜間對廠界噪聲進行的檢測(報告編號為A4C105311Y81)結果來看,碼頭廠界外噪聲能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中的3類標準(晝間Leq(A)≤65dB(A)、夜間Leq(A)≤55dB(A))要求,對周圍聲環境影響較小。 (4)固體廢物影響 施工期固廢主要為施工人員生活垃圾。施工期產生的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轉運處理。通過采取以上措施,可以有效減少固體廢物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運營期,項目改擴建前后勞動定員不變,不新增員工生活垃圾。本次擴建是在現有碼頭吞吐量不變的基礎上增加貨種,調整不同貨種的裝卸量,故擴建后不新增到港船舶生活垃圾。 擴建項目產生的船舶裝載揮發損失廢氣依托現有的一套油氣回收處理裝置進行回收處理,處理工藝為“三級冷凝+活性炭吸附”,產生的冷凝廢液、廢活性炭收集至現有項目危廢暫存間(工作樓一樓)暫存,委托有危險廢物處置的單位接收處置。對周圍環境影響不大。 二、污染防治與環境保護措施 1、廢氣 施工:通過加強對焊接等機械設備的維護保養,保持設備的完好運行,減少施工機械廢氣。 運營期:通過選用性能、材料良好、合格的輸送管道、閥門、法蘭等設施設備,避免因設備密封性能缺陷而產生的油氣無組織排放;制定設施設備檢查、維護計劃,做好日常維護、管理和保養,提高設備運行的完好率,防止管線、閥門、軟管的跑、冒、滴、漏。通過采取上述措施,可有效降低碼頭裝卸作業過程中產生的無組織廢氣量,減輕對大氣環境的影響,無組織防治措施可行。 2、廢水 施工期:施工期陸域施工人員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由惠州市鵬興達實業有限公司接收處置,對周圍海域環境影響較小。 運營期:擴建后新增2根工藝管線的清洗油污水經污油回收管輸送至惠州興盛石化倉儲有限公司庫區處置,由建設單位和興盛石化公司雙方明確處置責任。擴建后有新增洗艙貨種,故新增船舶洗艙廢水,新增廢水委托惠州市交通運輸局認可的有資質公司接收處置。 3、噪聲 施工期:施工期噪聲污染源主要為施工機械作業產生的噪聲,其排放強度與施工作業內容及機械、數量不同而有所不同,具有間斷性和暫時性。同時,項目周邊200米范圍內無聲環境敏感點,且工期較短,對聲環境影響較小。 運營期:限制到港船舶鳴笛,加強管理和檢測、保養各種機械設備以降低噪聲強度。 4、固體廢物 施工期:碼頭上施工人員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岸上環衛部門統一處理。 運營期:危險廢物收集至現有項目危廢暫存間(工作樓一樓)暫存,委托有危險廢物處理資質的單位接收處置,對周圍環境影響不大。 5、環境風險 為有效避免風險事故發生和事故發生后對環境造成的污染,項目從船舶碰撞、溢油泄漏、自然災害等方面識別可能發生的環境風險并對應制定了環境風險防范措施。 本項目的環境風險主要可能產生于運營期,經風險預測碼頭裝卸操作性事故、船舶碰撞事故結果可知,由于本項目鄰近廣東大亞灣水產資源省級自然保護區實驗區和緩沖區,周圍有大亞灣自然保護區功能區緩沖區和實驗區,若發生溢油,油膜抵達大亞灣自然保護區功能區緩沖區和實驗區的最短時間0.1h。 根據有毒有害物質在大氣中的擴散預測分析,由預測結果可知,最不利氣象條件情況下,辛醇揮發擴散預測濃度沒有超過大氣毒性終點濃度-1(800mg/m3)、大氣毒性終點濃度-2(110mg/m3);戊烷揮發擴散預測濃度在風險源下風向沒有超過大氣毒性終點濃度-1(570000mg/m3)、大氣毒性終點濃度-2(96000mg/m3);汽油泄漏發生火災爆炸時,產生的CO下風向超過大氣毒性終點濃度-2的最大距離為1250m,未超過大氣毒性終點濃度-1;并不涉及項目周邊大氣敏感點。由此可見項目油品/化工品泄漏對敏感目標影響較小,對周圍區域大氣環境影響是可控的。 因此,在運營過程中,必須嚴格管理,加強防范,完善事故溢油應急設施,制定應急預案,儲備應急物資。建設單位在認真、切實落實環境風險評價提出的各項風險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的基礎上,本項目的環境風險水平可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