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環境影響 (1)生產廢水 項目運營期無生產廢水直接排放外環境。放電使用的放電溶液為硫酸鈉溶液,每年定期更換產生量為22m3,交由有資質的危廢公司處理。項目2個堿液噴淋塔的噴淋水每半年更換一次,廢水量為40m3/a,交由有資質的危廢公司處理,不外排。 (2)生活污水 項目生活污水產生量1008m3/a,經化糞池預處理后排入惠州產業轉移工業園污水處理廠處理。惠州產業轉移工業園污水處理廠設計規模為6000m3/d,惠州產業轉移工業園金山片區全部發展后的污廢水總量為4470m3/d,有能力接納項目的生活污水。 2、大氣環境影響 項目廢氣主要為2條廢電池破碎拆解生產線和2條極片破碎線產生的廢氣,其中2條廢電池破碎拆解生產線前端粗破、低溫烘干工序產生的廢氣為有機廢氣和氟化物,后端一級破碎、一級滾筒、磁選、二級粉碎、二級滾筒篩、三級研磨、超聲波圓振動篩、氣流比重分選和三級滾筒篩處理等工序產生的廢氣為粉塵,2條極片破碎線在極片拆解過程中產生的廢氣為粉塵。 (1)有組織排放 項目廠房一2條廢電池破碎拆解生產線,前端粗破、低溫烘干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氟化物經密閉集氣管道收集后,先經1個堿液噴淋塔處理氟化物后除霧,再經1套“催化燃燒(CO爐)+兩級活性炭吸附”設施處理,最后由1根15m高的排氣筒(DA001)排放。后端一級破碎、一級滾筒、磁選、二級粉碎、二級滾筒篩、三級研磨、超聲波圓振動篩、氣流比重分選和三級滾筒篩處理等工序產生的粉塵和極片破碎線產生的粉塵經產生點設備自帶的集塵、集氣管道收集后,共用1套“旋風除塵器+脈沖布袋除塵器”設施處理,最后由1根15m高排氣筒(DA002)排放。 項目有組織廢氣分別處理后,顆粒物、鎳及其化合物、錳及其化合物、氟化物排放滿足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工藝廢氣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時段二級標準,鈷及其化合物排放滿足《無機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3-2015)表4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和表5企業邊界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甲烷總烴滿排放足廣東省《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2367-2022)中的表1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限值。 (2)無組織排放 項目將破碎生產線安裝在封閉車間內,減少無組織廢氣排放,廠界非甲烷總烴無組織排放滿足廣東省《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2367-2022)要求,顆粒物、鎳及其化合物、錳及其化合物、氟化物無組織排放滿足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鈷及其化合物無組織排放滿足《無機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3-2015)表5企業邊界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 (3)環境影響 根據導則推薦的估算模型計算結果,項目大氣環境評價等級為一級。根據導則推薦的 AERMOD 模式進一步預測,項目正常工況下所排放大氣污染物的短期濃度貢獻值最大濃度占標率小于100%,環境空氣質量二類功能區處年均濃度貢獻值的最大濃度占標率均小于30%,疊加現狀濃度后各污染物的短期平均濃度、保證率日平均濃度和年平均濃度均符合執行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項目大氣環境影響結果可接受。 3、聲環境影響 項目主要噪聲源為電池拆解線、極片拆解線、壓濾機和風機等,生產設備噪聲級 65~90dB(A)。項目選用低噪聲設備、優化廠區布置、采取隔聲減振等降噪措施。項目運營期各類設備產生的噪聲采取相應降噪措施后,廠界噪聲可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周邊敏感點處疊加現狀噪聲后的預測值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2類標準。 4、固體廢物影響 項目運營期間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放電壓濾渣、廢活性炭、廢礦物油和含油抹布、廢除塵布袋、生活垃圾以及一般固體廢物等。 項目固體廢物產生量及處理方式 固廢來源 | 固廢種類 | 產生量t/a | 儲存位置 | 處置措施 | 排放量t/a | 一般固廢 | 廢鐵部件 | 2670.2 | 一般固廢暫存間 | 收集后交由相關回收公司綜合利用 | 0 | 廢鋁部件 | 13052.0 | 0 | 廢銅部件 | 1105.0 | 0 | 廢塑料件 | 1294.8 | 0 | 廢線束 | 481.0 | 0 | 廢電池管理系統 | 299.0 | 0 | 危險廢物 | 放電池廢液 | 22 | 危險廢物暫存間100m2 | 外委有相應危廢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置 | 0 | 廢活性炭 | 313.28 | 0 | 廢除塵布袋和濾芯 | 1 | 0 | 廢潤滑油 | 0.1 | 0 | 廢含油抹布和手套 | 0.1 | 0 | 噴淋廢渣液 | 159.78 | 0 | 含電解液廢水 | 2 | 0 | 廢冷卻液 | 260 | 0 | 生活垃圾 | / | 6.6 | / | 交由環衛部門處理 | 0 |
5、地下水環境影響分析 項目周邊附近敏感點地下水水質良好。項目可能對地下水造成污染的主要是生產區防滲層破碎、物料及固廢儲存區泄漏庫等。項目對以上可能產生地下水影響的途徑均進行有效預防,嚴格做好污水處理站、危廢暫存間等重點污染防滲區的防滲和泄漏、滲漏污染物收集措施,在確保各項防滲措施得以落實,并加強維護和廠區環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項目產生的污染物不發生下滲現象。正常情況下項目運營期不會對區域地下水水質造成明顯影響。根據預測結果,即使在非正常情況下,根據預測結果,項目放電區下游一定范圍(該情景預測期內最大超標范圍距離泄漏點106m,均位于惠州產業轉移工業園內)均能滿足《地下水環境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Ⅲ類標準限值要求。評價范圍內項目北側最近環境敏感保護目標為相距約465m的龍門縣技工學校,不在距離泄漏點106m最大超標范圍內。 6、環境風險影響 根據項目原輔材料用量及環境敏感性調查,經計算危險物質總量與其臨界比值Q=54.7114(主要風險物質為電解液、鎳及其化合物、鈷及其化合物、錳及其化合物),本項目大氣環境風險評價等級為二級、地下水環境風險評價等級為簡單分析、地表水環境風險評價等級為三級。 根據預測結果,火災事故下伴生/次生的CO在最不利氣象條件下,最大濃度為75.739mg/m3,沒有超過大氣毒性終點濃度-1和大氣毒性終點濃度-2。氟化氫在最不利氣象條件下,最大濃度為442.65mg/m3,超過大氣毒性終點濃度-1和大氣毒性終點濃度-2。 項目風險防范措施為:項目擬設置1個508m3事故應急池,產生的消防廢水可經事故應急池收集,不會進入附近水體或市政管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