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廢水:項目產生的各類排水,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則,做到項目各類污水有效收集處理。除生活污水外其他各類污水送至項目擬新建的高含鹽廢水站進行處理,采取的處理措施為“均質調節+溶氣氣浮+A/O+高密度沉淀池+臭氧氧化+BAF+砂濾”,生活污水進入一期工程現有污水處理廠處理,處理達標后輸送至中海殼牌一期污水處理場監控池,與現有達標污水一起排海。 2、廢氣: 各裝置工藝廢氣收集后,輸送至廢氣廢液焚燒爐和應急廢氣直燃(TO)爐進行焚燒處理。雙酚A(BPA)裝置氮氣造粒廢氣、儲存料倉廢氣、包裝單元廢氣以及聚碳酸酯(PC)裝置切粒廢氣、料倉含塵廢氣、包裝單元廢氣均采用袋式除塵器處理后達標排放。聚碳酸酯(PC)裝置界區內的熱油加熱爐采用低氮燃燒器,廢氣廢液焚燒爐煙氣治理措施為“干法脫酸+活性炭+布袋除塵器+SCR低溫脫硝”。項目高含鹽廢水處理站均質調節罐、溶氣氣浮、生化池等設施產生的廢氣,經密閉收集后采用“堿水噴淋+生物處理+活性炭吸附/低壓蒸汽脫附再生”工藝處理達標后排放。項目新建危險廢物貯存間產生的廢氣采用“過濾+活性炭吸附”工藝處理達標后排放。項目各裝置安全閥啟跳排出的含揮發性有機物氣體,生產裝置開停車和檢維修產生的有機廢氣均排入火炬進行處理。 3、噪聲:經采用隔聲、減振、安裝消聲器及選用低噪聲設備等防治措施后,項目廠界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相應聲功能區劃限值要求。 4、固體廢物:有機廢液、油泥浮渣、剩余生化污泥等危險廢物自行處理處置或委外處置;廢催化劑、廢瓷球、廢濾砂等危險廢物送有資質單位處理處置。廢超濾膜、廢活性炭過濾器等一般工業固體廢物依法依規處理處置。 5、地下水:廠區分重點防滲區、簡單防滲區、一般防滲區,分區采取相應防滲措施。 (6)環境風險:加強管理,設置事故應急池,嚴格落實各項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防止環境風險事故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