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廢水:項目員工產生的生活污水以及生物除臭措施產生的少量廢水均排入該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放。該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的廢水排入良田河,接著匯入東江。根據預測結果,該污水處理廠的廢水排放不會對良田河及東江水質產生明顯影響。 2、廢氣:項目運營期大氣污染物主要為各污水處理建構筑物產生的惡臭氣體,經生物除臭后達標排放。 3、噪聲:項目噪聲源主要為各生產設備、風機及水泵等。項目選用低噪聲設備、優化廠區布置、采取隔聲減振等降噪措施。廠界噪聲可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 4、固體廢物:本項目廢機油、廢機油桶、含油廢抹布及手套、廢棄化學品包裝物等委托有危險廢物資質單位處理;柵渣、細砂等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分類收集交由專業公司處理;生活垃圾交當地環衛部門統一處理;污泥需進行危險廢物鑒定后確實是否屬于危險廢物。 5、環境風險:廠區實行雨污分流,污水管道和環保處理設施采用防滲漏措施,設置一個有效容積為2500m3應急池用于收集事故廢水,同時項目設置的一個有效容積為2500m3的調節池也可用于收集事故廢水。項目嚴格落實各項風險防范措施和要求,環境風險事故的影響是可控的。 |